谁在浇灌香港的本土恐怖主义种子?| 香港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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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土恐怖主义
今天的《香港一日》笔者想花些篇幅聊聊香港正在发生的严峻事态:本土恐怖主义呈抬头之势。
其实早在邓炳强出任香港警队“一哥”的时候,他就曾经多次在公开场合发出警告:香港出现了本土恐怖主义的迹象。警务处处长出来说这番话绝不是空口无凭的胡诌,是结合警队综合研判之后得出的结论。这个结论的得出自然经历了警队国家安全处、刑事侦查部门、情报部门的合力调查。
我们的《香港一日》也早在去年发出过类似的提醒,当时香港警队在多处住所里发现了先进的制式枪械、弹药、炸弹制造原料、无线遥控引爆装置等。这些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刑事犯罪的范畴。
“恐怖主义”这顶帽子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给谁扣上的,它首先需要具备几个特征条件:1、以国家或地方政府机关为目标 2、以暴力、破坏、恐吓的手段 3、宣扬或意图达到其政治、宗教等意识形态主张及行为。在2019年的“修例风波”期间,有两个关键词引起了我们的注意,一个是“仇警”,另一个则是“揽炒”。将矛头指向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察机关,是恐怖主义的重要特征;将目标定在“与大家同归于尽”更是让“揽炒”这个邪恶的词汇本身带有浓厚的恐怖主义色彩。
笔者记得十分清楚,彼时彼刻的香港社会对警方提出的警示不以为然,许多人认为这是在刻意渲染恐怖气氛,为香港国安法的落地实施“捏造一个敌人”。笔者说得不客气一些,就连当时的香港特区政府,香港管治团队里的部分人都觉得在香港讨论“恐怖主义的威胁”是夸大其词,然而事实就是事实。
“港独”组织“光城者”在近期被香港警方一举捣毁,给了所有认为香港“高枕无忧”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—— 恐怖主义的威胁真的近在咫尺。粤语里,“光”与轰炸的“轰”字读音相近,“光城者”距离“轰城”其实只差最后一步:拉响引信。这个完全具备实施多场恐怖炸弹袭击的“港独”组织由香港人构成,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在“恐怖主义”的前面加上“本土”二字加以限定,它不来自某个被国际刑警全球通缉的恐怖组织,而是从香港本地野蛮生长起来的,这自然更引人后怕。
在所有人都惊出一身冷汗之后,我们是否应该进行反思:香港为什么会有恐怖主义的存在?其实答案已经昭然若揭,在那些人煽动“仇警情绪”、宣扬所谓“违法达义”“揽炒”香港的时刻,恐怖主义的种子就已经被埋下。笔者以为,现在的我们应该聚焦在回答另一句诘问:谁在浇灌香港恐怖主义的种子?
十分令人痛心的地方在于,香港警方破获“光城者”组织后抓捕的9个人中,有6个是中学生,都是一群“学生兵”啊!这种场景或许会在战火频繁的伊拉克、阿富汗、叙利亚、也门上演,在我们祖国的东方之珠香港特区上演,难道不值得警醒吗?
进一步地,这也就引出了笔者最想抛出的疑问:谁在浇灌香港恐怖主义的种子,谁在“娇惯”香港恐怖主义的年轻化?
恐怖主义的低龄化、年轻化是一个世界难题,因为极端思想最容易蛊惑的就是广大青少年群体,他们往往缺乏人生阅历、缺乏社会经验,唯独不缺的就是荷尔蒙与行动力。那么问题的本质也就越发清晰了:谁在向香港的年轻一代传播恐怖主义的极端思想?
笔者以为,一些香港的教育机构与媒体环境负有重大责任。说得更直白一些是两种人:某些手握粉笔的教书匠、某些手握辣笔的媒体人。
时过境未迁,在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4周年的时刻,笔者本不愿意在文章中重提“黄蓝之争”。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,在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的一周年之后,那些曾经在街头破坏的乱港分子只是收敛了表面文章,将乱港之事转移到了地下,进入到了社区基层,进入到了影响香港下一代的课堂讲台之上。
“港独”组织“光城者”的野蛮生长就是一个力证。今年1月,这个组织由一群香港中学生自发组成,组织宣言是“光复我城”,其内在逻辑仍然是“修例风波”期间那个臭名昭著的“光复香港,时代革命”烂梗。从筹组伊始到被警方一举捣毁,短短5个月的时间,一个由香港浸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媒体公关主任为牵头人的“港独”组织,居然就具备了实施炸弹袭击并且规划撤退路线外出潜逃的能力,这要是放在过往可能会惊掉我们的下巴。
对恐怖活动而言:资金、场所、作案工具、炸弹制作配方、技术支持、统一的指挥缺一不可。一群年轻人将恐怖袭击的每一个关键节点串联在一起,这让人很难不去怀疑:境外势力与本土顽固势力在当中扮演的角色。
香港资深媒体人屈颖妍今天在她的专栏里写下这样一篇文章:《小贼的胆已被壮大了》。她回忆起“修例风波”期间,一个参与暴乱的狂徒因为袭警而中枪,只是因为披上了中学生的外衣,就成了全城关注对象。精神与物质上的支持如排山倒海,老师与校长董事更站出来保驾护航,在这样的风气之下,香港怎能不成为孕育恐怖分子的温床?
在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它的逻辑就在于无论你身上披着怎样一层皮,只要违反了法律就必然遭到严惩。然而香港的司法机构在“修例风波”期间与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,对年轻的犯罪嫌疑人“高抬贵手”了多少次?都说香港司法讲究判例的警示作用,试问一次次轻放,对懵懂的年轻人而言究竟是正面的警示还是反面的鼓舞?
屈颖妍的笔又快又辣,她在文末留下这样一句:大贼从来都是由小贼做起,小贼一次又一次被放生,就会壮大了胆,成为大贼。
假设炸毁红磡隧道的类似情节我们此前只能在香港电影里看到,那么今天正在发生的事情告诫我们:现实往往比艺术更残酷。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周年,我们用一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了“行动意义上的止暴制乱”,那么接下来的一年,笔者希望,我们能够实现“精神意义上的止暴制乱”。
将香港本土恐怖主义这颗毒苗,在它长大以致万劫不复之前,连根拔起。
中大二号桥冲突案
“修例风波”期间,香港中文大学二号桥一度暴发激烈冲突。黑衣暴徒占据中大校园,以二号桥为依托顽固抵抗警方,更令桥下的吐露港公路一度被迫停运。时隔一年半,涉案的四名被告今天正式宣判:两人暴动罪成立,两人不成立。
4名被告分别是21岁的中大学生陈起行、24岁的理工大学学生李俊皓、18岁的大专生张俊浩、23岁的中大女大学生邓希雯。4人被控于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二号桥及环回东路一带参与暴动。其中,陈、张、邓三人被加控使用蒙面物品,张被加控管有激光镭射笔。
法官裁定1男1女学生,即大专生张俊浩,和中大女生邓希雯暴动罪成,另外分别读中大及理大的学生陈起行和李俊皓,暴动罪名不成立,但陈起行虽然脱了暴动罪,但他与张和邓违反蒙面法亦罪成,张涉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亦不成立,故只有第二被告,理大生李俊皓一人全部脱罪。
法官指,张编造故事称他被神秘女子带到现场,他的胞姊不通知他当日取消在中大拍毕业照,是削足适履;而邓女辩称在现场拿取灵感作文学创作,法官认为她逗留13分钟之久,装束和示威者相似,是藉留守鼓励他人“齐上齐落”和参与暴动。
香港法定假期增至17天
立法会大会今天下午三读通过增加法定假期的《2021僱佣(修订)条例草案》,法定假期将由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,明年起分阶段实施,每两年加1日。新增的5天法定假日为现时并不属于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,并按以下次序增加:佛诞、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、复活节星期一、耶稣受难节和耶稣受难节翌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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